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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8执恢7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胡连权与湖南省涟源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8执恢79号申请执行人:胡连权。被执行人:湖南省涟源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本院执行的胡连权申请湖南省涟源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新劳人仲案子[2015]4号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