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袁某1、吴某与袁某2赡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67号申请执行人袁某1、吴某:被执行人袁某2:申请执行人袁某1、吴某与被执行人袁某2赡养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2017年1月至6月的生活费人民币1680元。另,被执行人还应负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被执行人已向其履行了义务,故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