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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袁某1、吴某与袁某2赡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67号申请执行人袁某1、吴某:被执行人袁某2:申请执行人袁某1、吴某与被执行人袁某2赡养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2017年1月至6月的生活费人民币1680元。另,被执行人还应负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被执行人已向其履行了义务,故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