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民终11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5-02
案件名称
宋万金与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磊鑫石材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宋万金,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磊鑫石材厂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吉02民终117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宋万金,住吉林省长岭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毛赫,北京大成(吉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磊鑫石材厂。经营者:吕月明,住吉林市龙潭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志,该厂法律顾问。上诉人宋万金因与被上诉人蛟河市天岗镇石材产业园区磊鑫石材厂(以下简称磊鑫石材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2016)吉0281民初123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宋万金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改判支持宋万金的一审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磊鑫石材厂负担。事实与理由: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一、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1.宋万金与磊鑫石材厂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审裁定没有具体阐明。宋万金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原审法院以宋万金应向劳动争议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为由驳回宋万金的起诉,但并未具体论述宋万金是与谁建立劳动关系。磊鑫石材厂没有与宋万金签订劳动合同,宋万金从事的工作也只是临时性的体力劳动,原审裁定中认定宋万金所受伤害应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没有事实依据。2.一审中,磊鑫石材厂缴纳工伤保险的方式是以签订社保代理协议的方式,由吉林省金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标公司)代其缴纳。该工伤保险虽然名为工伤保险,但实质上是金标公司以虚构提供劳务派遣的方式向国家骗取工伤保险金。宋万金从未与金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金标公司也从未将宋万金派遣到磊鑫石材厂工作,宋万金也从未向金标公司主张过劳动关系。《工伤申请认定表》没有经过庭审质证,是复印件,照片是以宋万金身份证的照片为基础复印上的,该证据上所有的宋万金的签字均不是本人签字,宋万金也没有向任何部门提起过工伤申请,属于伪造的证据。3.如果一审法院认定宋万金与金标公司存有劳动关系,应在裁定中具体写明,宋万金才能以该裁定为基础向金标公司主张各项劳动待遇。二、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原审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驳回宋万金的起诉,适用该法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原审裁定中恰恰没有阐明事实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磊鑫石材厂辩称,1.磊鑫石材厂与金标公司的关系是委托缴纳工伤保险的关系,就宋万金工伤赔偿事宜,磊鑫石材厂与宋万金达成协议,磊鑫石材厂已经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宋万金也享受了该协议的权利,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磊鑫石材厂已为宋万金缴纳了工伤保险,宋万金受伤的事实已经得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磊鑫石材厂几次通知宋万金去做劳动伤残鉴定,宋万金均拒绝,为此造成宋万金工伤待遇得不到落实,这一后果应该由宋万金自行承担。金标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单位,为各个企业代缴保险是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宋万金可能对金标公司的业务不熟悉,对现行的劳动法律政策没有完全掌握,磊鑫石材厂不存在向国家骗取工伤保险的违法问题。宋万金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磊鑫石材厂赔偿宋万金医疗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00元、护理费6150元、误工费14,928.76元、残疾赔偿金45,304.68元、交通费607元、伤残鉴定费700元、二次治疗费2000元、精神赔偿金2000元,合计76,790.44元;诉讼费用由磊鑫石材厂负担。一审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宋万金应就其此次受伤所产生的争议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审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驳回宋万金的起诉。本院认为,磊鑫石材厂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明宋万金已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该认定系劳动行政部门依职权作出,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故宋万金所受伤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原审裁定驳回宋万金的起诉并无不当。综上,宋万金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李 洁代理审判员 赵 靖代理审判员 荆媛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姜 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