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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124执693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卢生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124执693号之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复祥与被执行人周元海、卢生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卢生兵拒不履行(2015)庐江民一初字第03714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卢生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