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121执保3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段某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保33号李某某、段某某、张某某本院执行的李某某申请段某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雷秋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胡文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