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2201民初39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4-13
案件名称
彭大军与赵莉萍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哈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彭大军,赵莉萍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4-13
彭大军与赵莉萍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哈密市人民法院
哈密市
民事案件
一审
彭大军,赵莉萍
返还原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