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12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4-17
案件名称
孙非曹薛源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126号申请人:孙非,男,1988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天津市内燃机研究所职工,住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曹薛源,男,198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天津市西青区。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部门执行的申请人孙非与被执行人曹薛源财产保全案件,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459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杰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