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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刑初85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9-25

案件名称

梁某宝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宝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606刑初857号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梁某宝,男,199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阳春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7年1月23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顺检公诉局刑诉[2017]9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某宝犯诈骗罪,于2017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某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6年8月25日起,被告人梁某宝在手机微信(微信号:×××)上使用一张女性照片作为头像,后冒充女性身份与被害人郭某(微信号×××)认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取得被害人郭某信任后,被告人梁某宝虚构各种理由多次向被害人郭某索要钱财,被害人郭某就用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梁某宝合共支付了人民币19137.74元。公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被害人郭某的报案陈述以及指认笔录,被告人梁某宝的供述以及指认笔录,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搜查笔录及扣押处理物品清单,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梁某宝无视国家法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梁某宝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之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提出量刑建议无异议。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宝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宝无视国家法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被告人梁某宝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宝犯诈骗罪,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梁某宝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梁某宝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某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止。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1342125****)予以没收,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张雪青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黄卉蓁附本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