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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822执恢2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谷凤英与夏清洋、李凤娥、郑金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桑植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桑植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22执恢24号本院于2017年3月10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谷凤英与被执行人夏清洋、李凤娥、郑金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5)桑民一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执行完毕,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为3435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550元,诉讼保全费310元,申请执行费350元,迟延履行金及利息3140元)。本案现已执行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