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22执恢2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谷凤英与夏清洋、李凤娥、郑金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桑植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桑植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22执恢24号本院于2017年3月10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谷凤英与被执行人夏清洋、李凤娥、郑金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5)桑民一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执行完毕,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为3435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550元,诉讼保全费310元,申请执行费350元,迟延履行金及利息3140元)。本案现已执行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