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3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天津市日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蒋利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398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日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蒋利国天津市日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蒋利国物业费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喆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刘亚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