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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828执保3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杨美芹与临沂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37号申请执行人:杨美芹。被申请执行人:临沂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杨美芹与临沂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杨美芹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1439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4月1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希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