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庄执字第0040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张某与王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庄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庄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庄浪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庄执字第0040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地址庄浪县被执行人王某,地址庄浪县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张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庄民初字第00150号,于2015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中上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