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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庄执字第0040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张某与王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庄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庄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庄浪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庄执字第0040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地址庄浪县被执行人王某,地址庄浪县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张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庄民初字第00150号,于2015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中上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