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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11执427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6-02

案件名称

侯彦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11执4276号侯彦姝:申请执行人天津倍思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侯彦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于2017年4月13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