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张某赡养费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800号申请执行人:张某,男,1945年7月6日出生,汉族,天津市公交三厂退休工人,住天津市河北区新兆路惠森花园********号。被执行人:张某1,女,1970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王朝包装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库管,住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玉容花园29栋503号。张树林申请执行张亚茜赡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4)北民初字第379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金柱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艾文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