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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张某赡养费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800号申请执行人:张某,男,1945年7月6日出生,汉族,天津市公交三厂退休工人,住天津市河北区新兆路惠森花园********号。被执行人:张某1,女,1970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王朝包装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库管,住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玉容花园29栋503号。张树林申请执行张亚茜赡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4)北民初字第379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金柱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艾文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