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15民再1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7-14
案件名称
扬子诉陕西瑞麟置业有限公司民间接地啊纠纷一案再审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115民再13号本院于2017年3月30日对原审原告杨子与原审被告陕西瑞麟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陕0115民再1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陕0115民再1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第一行、第二行的“一、原审被告陕西瑞麟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审原告杨子借款人民币50万元。”补正为“一、撤销本院(2015)临潼民初字第01128号民事调解书,原审被告陕西瑞麟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审原告杨子借款人民币50万元。”审 判 长 赵跟尚人民陪审员 陈志民人民陪审员 韩小权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王 晓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