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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222民初62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卢友与齐林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友,齐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内2222民初628号原告:卢友,男,1959年9月17日生,汉族,突泉县人,农民,住突泉县。被告:齐林,男,46岁,蒙古族,人,农民。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卢友诉被告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齐林欠原告卢友借款17250.00元及利息675.00元,合计17925.00元,被告于2017年5月14日一次性给付。如逾期给付,则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月1%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30.00元,减半收取115.00元,由被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霍 斯 日 古 楞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项阿拉旦嘎达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