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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3民初89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张万仁与姚庆荣离婚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法院

海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伦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万仁,姚庆荣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黑1283民初896号原告:张万仁,男,194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海伦市人,身份证号2323211948********,职业农民,住海伦市海兴镇镇内一委。被告:姚庆荣,女,1952年9月1日出生,汉族,海伦市人,身份证号2323211952********,职业农民,住海伦市海兴镇新权村。原告张万仁与被告姚庆荣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原、被告于1972年10月登记结婚,婚生五名子女均已独立生活,婚初夫妻感情较好,后常因生活琐事口角、打架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张万仁与被告姚庆荣离婚;二、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纪伯伦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周连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