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12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4-27
案件名称
王福英与殷君君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121号申请执行人:王福英。被执行人:殷君君。王福英申请执行殷君君返还原物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2098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喆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刘亚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