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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3101执恢16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与陈亚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01执恢169号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陈亚江、蒋新建、李忠于本院执行的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申请陈亚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