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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521执字第143-1号

裁判日期: 2017-03-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郑天春、易立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宜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1521执字第143-1号本院在执行郑天春与易立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易立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该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与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易立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