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623执恢11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3-23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XX与李义友民间借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恢115号之一本院在执行XX与李义友民间借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李义友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义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高 翔审判员 祝彦军审判员 李 磊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陶 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