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皖1623执恢11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3-23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XX与李义友民间借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恢115号之一本院在执行XX与李义友民间借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李义友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义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高 翔审判员 祝彦军审判员 李 磊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陶 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