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722民初710号
裁判日期: 2017-03-23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与王某某、白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民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王学林,白某,陈某某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甘肃省民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甘0722民初71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唐贵,系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张国鹏,系该行客户经理。被告王学林,男,汉族,1973年2月6日出生,文化程度不详,民乐县人,农民。(缺席)被告白某,男,汉族,1977年8月20日出生,文化程度不详,民乐县人,农民。(缺席)被告陈某某,男,汉族,1975年2月9日出生,文化程度不详,民乐县人,农民。联系电话:152XX****XX(缺席)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王某某、白某、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洲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的委托代理人张国鹏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某某、白某、陈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5年12月1日,被告王某某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王某某向原告借款50000元,用于养殖业生产,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14.58%。同日,被告白某、陈某某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内,相互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法。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王某某放款50000元。借款后,被告王某某按时偿还了借款期限内的所有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偿还了借款本金25000元,截止2017年1月5日被告共欠原告的借款本息为26942.88元。现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白某还清贷款本金25142.78元,利息及逾期罚息1800.1元,合计26942.88元;二、被告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实际还清前产生的利息及罚息,并延续至全部还清之日止;三、被告白某、陈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王某某、白某、陈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辩状。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日,被告王某某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王某某向原告借款50000元,用于养殖业生产,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14.58%。同日,被告某、陈有华某某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内,相互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法。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王某某放款50000元。借款后,被告王某某按时偿还了借款期限内的所有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偿还了借款本金25000元,截止2017年1月5日被告共欠原告的借款本息为26942.88元。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交的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一份、贷款(手工)借据一份、贷款放款单一份、逾期本金及罚息明细表一份及原告的当庭陈述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被告签订的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放款义务,被告王某某作为借款人应该如约偿还本息,原告至今未偿还清原告的借款本息违反合同约定,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王某某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白某、陈某某作为担保人在担保协议上签字捺印,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担保期限为两年,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二被告应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王某某、白某、陈某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视为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二百零五条、二百零六条、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借款本金25142.786元,利息及罚息1800.1元(利息算止2017年1月5日),合计26942.88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二、被告白某、陈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3.57元,减半收取236.79元,由被告王某某、白某、陈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洲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韩萱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