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6执256号
裁判日期: 2017-03-18
公开日期: 2017-03-24
案件名称
邓保国等申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6执256号邓保国;陈汨江;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本院执行的邓保国等申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6079.92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