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桂0502执173号

裁判日期: 2017-02-26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苏华明、北海市海城区地角群和细村第一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173号苏华明、北海市海城区地角群和细村第一村民小组本院执行的苏华明申请北海市海城区地角群和细村第一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