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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2执41号

裁判日期: 2017-02-02

公开日期: 2017-03-0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郭倩与被执行人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41号申请执行人,郭倩,女,汉族,1989年3月30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郁武,系该公司董事长。我院于2016年1月20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郭倩与被执行人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2月2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彭中心二〇一七年二月二日书记员  唐鑫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