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506执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2-01
公开日期: 2017-04-18
案件名称
马鞍山市三洋机床厂与袁孟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506执112号本院在执行马鞍山市三洋机床厂与袁孟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明袁孟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袁孟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