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皖0421执1253号

裁判日期: 2017-02-01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陈宏斌诉王传良、刘宝明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1253号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陈宏斌诉王传良、刘宝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关于王传良、刘宝明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王传良、刘宝明银行存款查询人刘福彦批准人葛峰填发人刘福彦审判员  刘福彦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丁 楠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