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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103执18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上海军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张子军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103执1806号本院在执行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军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张子军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上海军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5762714-6)、张子军(公民身份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