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483执恢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21
案件名称
黄平、胡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星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星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庐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483执恢17号黄平、胡杰:本院执行的黄平申请胡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胡杰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