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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111民初39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王雅坤诉齐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雅坤,齐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辽0111民初3986号 原告:王雅坤 委托代理人:肖鹏 被告:齐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雅坤与被告齐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张启军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王 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