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8民终12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钟带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吉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钟带英,杨瑞军,肖怀圣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8民终122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住所地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4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861980194P。负责人:XXX,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桂凤,江西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钟带英,女,1961年2月16日生,汉族,住吉安市青原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军,吉安市青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秋萍,吉安市青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瑞军,男,1978年11月7日生,汉族,住吉安市青原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肖怀圣,男,1969年11月3日生,汉族,住吉安市青原区。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钟带英、杨瑞军、肖怀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2017)赣0803民初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改判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不承担误工费和鉴定费,即核减赔偿款12412.25元;2、依法判决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享有“先赔后追”的权利。事实和理由:1、钟带英1961年2月生,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应计算其误工费,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不承担鉴定费;2、杨瑞军属无证驾驶,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杨瑞军追偿,应判决确认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先赔后追”的权利。钟带英辩称,1、钟带英事发前一直在家务农,未丧失劳动能力,一审支持钟带英误工费正确;2、重新鉴定是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提出且其依重新鉴定结论减少了赔偿金额,一审判决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承担部分重新鉴定费正确。杨瑞军辩称,交警未认定杨瑞军为无证驾驶,杨瑞军也无需再承担鉴定费。钟带英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各赔偿义务方赔偿钟带英各项经济损失58769元。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7月6日7时15分,钟带英驾驶吉安B2032号燃油车沿吉安青原区东固畲族乡敖上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敖上村村口路段时,遇杨瑞军驾驶的赣04-×××××号变形拖拉机由南往北迎面行驶过来,两车发生相撞,造成钟带英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钟带英被送往吉安中医院进行治疗,住院13天,经医生诊断,钟带英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桡骨粉碎性骨折、左手远端尺桡关节脱位、左侧乳房皮肤裂伤、左手指皮肤裂伤,花费医疗费11656.15元。同年9月7日,经交警部门委托,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钟带英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进行了鉴定,评定钟带英为十级伤残,受伤之日起误工期为3个月,护理期2个月,营养期2个月,后续医疗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不含鉴定费)。审理期间,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对钟带英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申请重新鉴定,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于2017年4月20日作出鉴定结论,认定钟带英的损伤未达《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之规定,钟带英不构成伤残。另查明,赣04-×××××号变形拖拉机的原所有人为肖怀圣,肖怀圣已将该车转让给杨瑞军,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该车在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交强险保险期间自2015年7月7日零时起至2016年7月6日24时止。2016年7月18日,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做出了公交认字(2016)第50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钟带英与杨瑞军均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钟带英认可杨瑞军预付6000元费用,同时,杨瑞军在庭审中提供一份钟带英在医院就诊的金额为656.90元的门诊发票,钟带英当庭认可该656.90元医疗费不包括在钟带英自认杨瑞军预付的6000元费用中。钟带英实际发生核定如下:1、医疗费11656.15元;2、后续治疗费2000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390元(30元/天×13天);4、营养费1800元(30元/天×60天);5、误工费8212.25元(32849元/年÷12个月×3个月);6、护理费7484.67元(44908元/年÷12个月×2个月);7、交通费800元;8、摩托车修理费815元;合计33158.07元。鉴定费5200元(含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交纳的2200元鉴定费)。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故对钟带英主张的上述损失项目,合理部分,予以支持;钟带英主张的交通费过高,应按800元计算,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因在重新鉴定阶段鉴定机构认定钟桂英不构成伤残,钟桂英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根据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钟带英、杨瑞军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因此,杨瑞军应承担钟带英损失的50%的责任。肖怀圣虽然是变形拖拉机的所有人,但肖怀圣已经将该拖拉机转让给杨瑞军,车辆已经由杨瑞军实际控制,因此肖怀圣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予以承担。本案中杨瑞军驾驶的赣04-×××××号变形拖拉机已在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对钟带英承担保险理赔责任。钟带英的医疗费11656.15元、后续治疗费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90元、营养费1800元应首先由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在交强险10000元医疗费项下理赔,超过部分的5846.15元由钟带英与杨瑞军各承担一半,即2923.08元;钟带英的误工费8212.25元、护理费7484.67元、交通费800元,由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在交强险110000元残疾赔偿项下理赔,合计16496.92元;钟带英的摩托车修理费815元由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在交强险中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项下理赔。第一次鉴定费3000元、第二次鉴定费2200元,合计5200元,由钟带英与杨瑞军各承担2000元,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承担1200元,杨瑞军应给付钟带英和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鉴定费各1000元;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辩称杨瑞军属无证驾驶,其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管肇事人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只要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均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的该项辩称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共应赔偿钟带英各项损失27311.92元,杨瑞军共应赔偿钟带英各项经济损失3923.08元,杨瑞军给付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鉴定费1000元,杨瑞军已经预付的6656.90元费用应予以抵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赔偿钟带英各项损失27311.92元;二、杨瑞军赔偿钟带英各项损失3923.08元,杨瑞军支付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鉴定费1000元;三、杨瑞军已预付钟带英6656.90元,相互抵扣后,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实际应赔偿钟带英各项损失24578.1元,并支付杨瑞军垫付款1733.82元,限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四、驳回钟带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元,由钟带英负担200元,杨瑞军负担400元。本院二审期间,钟带英提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户口簿,以证实其在家务农的事实。上述证据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杨瑞军、肖怀圣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经审查予以采信,确认钟带英在本案事发前在家务农的事实。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钟带英事发时虽已年满55周岁,但其一直在家务农,本案事故的发生造成其误工损失,一审判决按照农、林、牧、渔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钟带英的误工费并无不妥,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上诉主张不予赔偿钟带英的误工损失不予支持。因查明本案损失的需要,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对钟带英是否构成伤残申请重新鉴定,一审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分配鉴定费用的负担并无不妥,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上诉认为其不应承担鉴定费的请求不予支持。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上诉提出杨瑞军属无证驾驶,请求判决确认其享有“先赔后追”的权利,而杨瑞军是否属无证驾驶并不影响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钟带英先行予以赔偿,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是否享有追偿的权利其可依照法律规定另行主张。综上所述,人民财保吉安分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彭 箭审判员 陈治美审判员 罗良华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刘 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