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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81执7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784号申请执行人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明,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负责人荆文杰,任经理。申请人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6)晋0581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