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2执1821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方建军与强林豹、王洁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建军,强林豹,王洁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2执1821号申请执行人方建军,男,汉族,1956年3月5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被执行人强林豹,男,汉族,1964年8月15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被执行人王洁莉,女,汉族,1962年9月29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本院在执行方建军申请执行强林豹、王洁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方建军于2017年9月30日以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豫0102执182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张宏宇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吕 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