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482执1661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黄杏根与邢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82执1661号黄杏根、邢华:关于黄杏根申请执行邢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8475.00元。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085.00元,余款739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本院作出的(2016)苏0482民初708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胡哲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周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