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4执7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韦伟宏与被执行人倪福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4执705号韦伟宏申请执行倪福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985.00元。执行中,本院已强制执行到位4035元,其中,本金3985元,利息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17年9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韦伟宏。至此,本院(2016)苏0114民初660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以强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