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7刑申2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夏建军与李卫东故意伤害罪再审审查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兵07刑申2号夏建军:你为李卫东故意伤害附带民事一案不服本院(2017)兵07刑终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李卫东量刑过轻和赔偿不够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刑事部分一、二审均查明李卫东自首情节属实,并在量刑上充分考虑了量刑的各种情节,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一审存在住院天数计算有误的情况,二审已经作出纠正,二审判决正确,应予支持。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特此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