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4行初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赵乾头、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应三洲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浙1024行初34号本院2017年9月11日对原告赵乾头诉被告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应三洲为镇政府行政处罚一案,作出的行政判决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7)浙1024行初23号”应为“(2017)浙1024行初34号”。审 判 长 陈武斌审 判 员 王秀明人民陪审员 鲍 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陈宇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