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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4行初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赵乾头、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应三洲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浙1024行初34号本院2017年9月11日对原告赵乾头诉被告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应三洲为镇政府行政处罚一案,作出的行政判决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7)浙1024行初23号”应为“(2017)浙1024行初34号”。审 判 长  陈武斌审 判 员  王秀明人民陪审员  鲍 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陈宇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