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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212刑初633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叶某香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某香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212刑初633号公诉机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某香,女,1978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户籍地福建省漳平市,暂住厦门市同安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7年1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转取保候审,2017年7月19日被公诉机关取保候审,2017年9月19日被本院取保候审。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同检公诉刑诉〔2017〕6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香犯赌博罪,于2017年9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9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灵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某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开始,被告人叶某香为牟利在其经营的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后宅村xx号“烨隆信商行超市”,利用“六合彩”揽注他人猜码。自香港“六合彩”2017年第006期至第009期,被告人叶某香共揽注四期“六合彩”特码赌博,赌资共计人民币13254元。2017年1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叶某香在接受龙某等人购买香港“六合彩”第009期特码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缴获“六合彩”记账单8本及赌资人民币1867元。归案后,被告人叶某香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叶某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人龙某的证言;赌资、白小姐急旋风书籍;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收款收据、暂时扣留财物收据、情况说明、受案登记表、诉讼文书;辨认笔录、现场照片及被告人叶某香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起诉认为,被告人叶某香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香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本案审理期间,经委托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对被告人叶某香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该局经调查出具的评估意见为:被告人叶某香适宜在本区实施社区矫正。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香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香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叶某香宣告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叶某香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叶某香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1867元,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金 玲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代书记员  詹华伟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PAGE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