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24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李明典与曹景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孙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孙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24执12号申请执行人:李明典,男,1955年7月20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被执行人:曹景成,男,1972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明典与被执行人曹景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即(2016)黑1124民初62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部分履行,故此案执行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终结。审判员 周伟海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马 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