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121执保2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31
案件名称
彭小平申请罗振华等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2017)赣0121执保246号我院民事审判二庭:彭小平申请罗振华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121民初326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将执行案件结果通知如下:2017年9月28日,查封罗振华的南昌县莲塘镇澄湖北大道999号中磊锦绣365住宅区×栋×单元×室、×栋×单元×室(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00××46号);查封彭小平的南昌县莲塘镇农科路×号采之轩住宅区×栋×单元×室[赣(2017)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3号]。执行员 李小青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江西)书记员 张思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