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81执恢22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陈菊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81执恢2229号申请执行人陈菊娥,女,1971年5月20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锦峰路48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105201309。被执行人徐领芬,女,1971年9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临水路3弄1-7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7109057545。被执行人杨飞鹏,男,1968年9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临水路3弄1-7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680929755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菊娥与被执行人徐领芬、杨飞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