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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81执恢22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陈菊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81执恢2229号申请执行人陈菊娥,女,1971年5月20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锦峰路48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105201309。被执行人徐领芬,女,1971年9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临水路3弄1-7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7109057545。被执行人杨飞鹏,男,1968年9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临水路3弄1-7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680929755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菊娥与被执行人徐领芬、杨飞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