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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3执35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马黎明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3524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黎明与被执行人吴洁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洁于2017年10月9日已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