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83执35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马黎明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3524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黎明与被执行人吴洁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洁于2017年10月9日已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