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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91民初949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章琴与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琴,周晓波,杨华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91民初9492号之一原告:章琴,女,汉族,1979年11月30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区。被告:周晓波,男,汉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被告:杨华伟,男,汉族,1973年12月4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区。原告章琴诉被告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因被告周晓波、杨华伟下落不明,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原告章琴诉被告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仇金玛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尹 璨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