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91民初949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章琴与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琴,周晓波,杨华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91民初9492号之一原告:章琴,女,汉族,1979年11月30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区。被告:周晓波,男,汉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被告:杨华伟,男,汉族,1973年12月4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区。原告章琴诉被告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因被告周晓波、杨华伟下落不明,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原告章琴诉被告周晓波、杨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仇金玛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尹 璨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