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83执恢25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金日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83执恢2562号申请执行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783民初191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金日明、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飞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恢复执行,(2017)浙0783执1550号案已于2017年8月31日履行100万元,本案本次恢复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