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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68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何伦武、孙玉连社会抚养费征收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687号申请执行人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临湘市。法定代表人:李晓鸣,局长。被执行人何伦武,男,198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务农,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执行人孙玉连,女,1981年1月6日出生,汉族,务农,临湘市人,住临湘市。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何伦武、孙玉连社会抚养费征收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伦武、孙玉连已按本院(2017)湘0682行审118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