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4执28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邓四华申请杨军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289号杨军:关于执行邓四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624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履行5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500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任乐文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吴佳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7)湘0624执289号邓四华:关于你申请执行杨军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你申请的执行标的是5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执行50000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任乐文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吴佳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