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执保181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刘品艳申请姚作超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保181号刘品艳、姚作超本院执行的刘品艳申请姚作超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