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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保181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刘品艳申请姚作超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保181号刘品艳、姚作超本院执行的刘品艳申请姚作超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