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执730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与被张小碑、钱小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730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张小碑、钱小菊: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小碑、钱小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即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本院(2017)湘0524民初138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