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02执保283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申请人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天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祝泰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保283号自贡市车辆管理所:本院受理申请人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天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祝泰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17)川0302民初24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需你单位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对申请人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川CX号汽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转让、抵押、赠与、典当等手续。附:(2017)川0302民初2462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本院地址:西林街165号邮编:643000联系人:罗莉、郭叶林联系电话0813-470****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