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3执恢95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凤凰县大众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凤凰县锦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3执恢95号凤凰县大众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县锦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凤凰县大众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凤凰县锦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凤凰县锦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申请人凤凰县大众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